可以分包给个人,但应经发包人同意。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025-01-16 11:28
2024-05-07 15:40
不合法。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025-06-14 11:35
可以。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2025-02-06 10:41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建筑劳务公司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个体劳动者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具体来讲,作为总包商或是专营承包方,他们有权利将承包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以劳务形式进行分包,但是务必严格遵循以下各项条款:
首先,被分包出去的单个活动必须属于劳动力驱动型的服务领域,而非整个工程项目的主要构造或者关键组成部分;
其次,劳务合同的签订双方,亦即广义上的分包人员,应当拥有与所涉劳务类型相符的行业资质;
最后,此类劳务分包须经负责项目建设的部门进行批准。
2025-06-06 17:33
不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将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而个人是不具有承包资质的,所以不能将劳务分包给个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之间的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母单位,主要分包单位是子单位,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下属多个主要分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