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是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刑事上诉后,开庭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如果是非死刑案件,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只是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话,二审一般不会开庭。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刑事案件律师的代理权限有:担任诉讼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1、可以上诉。 2、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以及判决书等文件的送达,应当送交收件人本人,找不到本人时,其配偶或成年子女或其父母可以代收,其工作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代收。 若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签字接受,或拒绝在文件上签字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当事人的邻居或其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到场,作为见证人。
刑事案件有以下两种方式: 1、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绝大部份的刑事案件都不可以私了。要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即进行“公断”。极少部份的刑事案件也可以私了。
刑事案件法院不需要交费。
有关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并未设定明确且严格的上限。 通常而言,那些常规的初次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诉讼,自检察院将文件移送法院之后,法庭应当在一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判决,然而最晚不得超出一个半月的期限。
刑事案件认定从犯,主要依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