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所有的上诉案件而言,改判的机率不大;另一方面,就选择上诉的当事人来说,其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机率虽然较低,但也不可视为不能之事。 二审改判的情形: 1、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3、原告诉讼请求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原审判决却支持其诉讼请求。
首先,刑事案件撤回起诉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 (1)法庭审判过程中,判决宣告前,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等情形,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2)第二种就是补充侦查后,到了法庭的期限内依然达不到让法庭恢复审理的条件,这时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其次,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1、刑事案件二审是有必要请律师的,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2、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3、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算是立案,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自侦部门对已发生的犯罪为查明事实; 和真相对犯罪立案并依靠刑侦技术获得证据查明真相的过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刑事案件报到检察院的流程: 1.公民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 2.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报案、控告、举报材料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4.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的管辖地通常为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犯罪地为第一选择,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但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居住地为其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是指除住院就医外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是单位,那么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但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以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
刑事案件的证据如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案件的侦查思路是以现场勘查为基础,以因果关系为导向,以轨迹侦查为途径,综合运用措施手段。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通常不可以撤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案: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自诉案件可以撤案。被害人行使的是“私权”,所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害人可以撤诉。自诉案件有其特定的范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