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可以开始介入; 2、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3、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事案件开庭后,没有作出判决,会不会被收监,应视情况而定。有可能会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或者开庭审理后即宣布对被告人的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也可能是在法院宣告判决时执行逮捕。如果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缓刑的,则不会再决定对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执行逮捕,被告人就不会再被收押。
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判刑没有固定的时间,需要看法院的审理进度。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几天: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可以立案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 如果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规定要求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针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方面,结案的具体方式与各个阶段均有所关联且大有不同。 若案件尚处于调查阶段,公安机关经过深入审查后发现该案件并未满足法定立案标准,那么在依法做出不予立案这个客观回馈后,便可视为该案件已完成了此阶段的结案。 而倘若案件已经进入到检察机关的处理环节中,当检察院经过深思熟虑后认定某个案件并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时,他们也将依照法律法规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时同样意味着该案件在这个节点上得到了圆满解决。 最后,若是案件已步入审判程序,那么只有在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并落实后,才能算是对此案进行了彻底的结案操作。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 自诉案件的具体流程: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 公诉案件的具体流程: 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它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 在公诉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是由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在审判中,公诉方要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而且其证明要达到法定的标准,被告人既没有义务向法庭证明自己有罪,也没有义务向法庭证明自己无罪。但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被告人对巨额财产来源的
1、刑事案件不可以直接出判决书。按照程序开庭没宣判属于暂时休庭,法院要根据庭审情况研究刑期等事宜,法院研究好以后会择日宣判,宣判结束后再下判决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中,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取保候审成功率大。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