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拘传。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应分情况来定。若是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若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的处理;若是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简单的刑事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左右结案。刑事案件中也有的是属于简单的刑事案件,而且也适用于简易的程序处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一般拖欠工资不构成刑事犯罪,员工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虽然拖欠员工三个月工资不是刑事案件,可是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如果收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书以后,仍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除了要支付工资还要额外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以转移资产等方法拒绝给劳动者支付工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事案件中,一般不是法院退卷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负责审判工作,如果案件证据不足的话,应当是由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且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该犯罪行为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我国可以行使刑事管辖权。但是,如果犯罪地的法律对该行为不认定为犯罪,则我国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 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对于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罪行,如果我国在条约义务范围内需要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也适用我国刑法。这意味着,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或者涉及外国人,只要符合国际条约和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都有权进行刑事追究。
公诉案件一般不能和解。具体如下: 1、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沟通协商; 2、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不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3、自诉案件可以和解,公诉案件一般不能和解。
1、证据确实、充分; 2、用以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不能当作定案事实; 3、用来定罪量刑的证据都经过了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对于非法证据需要予以排除。所有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并且结论具有唯一性。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结束的制度。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