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同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
安排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协商索要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加班费; 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有以下情形时,劳动者是不能拒绝加班的。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是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时。
用人单位在确定职工加班费计算基数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职工工资分很多细项,但计算加班费时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 第二、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 第三、以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 第四、职工无论加班多少,每月固定可得一笔加班费,即根本不考虑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可以通过以下的方法解决: 第1是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果无法取得效果的。 第2、可以调解。找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调解。 第3呢、可以投诉。就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第4个途径呢就是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周末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加班。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