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的时薪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按下列标准来支付加班费:在工作日加班的,支付不少于工资的一点五倍的报酬;在休息日加班且没有补休的,支付不少于工资的双倍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支付不少于工资的三倍的报酬。
在法律上老板要求员工强制性的加班,员工是可以拒绝的;我国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加班做了明确的规定: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必须是在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但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后不给加班费,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离职期间可以拒绝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节假日和双休日安排值班算加班,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拨打投诉热线都可以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 第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劳动者可以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劳动者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班工资,但是加班工资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公司要求职工加班,职工是有权利拒绝的。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职工都能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 依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规定的限制,比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需要紧急处理的;或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