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般是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务合同期限之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合同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时候终止。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一)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二)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 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 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3) 而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能退回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处理。 (三)劳务派遣合同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而一般的正式合同只涉及到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
劳动法上有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分,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用工责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保,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合同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只是劳务派遣中有三方主体,劳动者、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就是干活的人,用工单为就是劳动者干活的企业,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 支付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责任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而不是劳动者实际干活的企业,这就实现了接受劳动的一方免除用工责任的情况,实际用工责任承担者是劳务派遣公司。
法律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最多续签几次。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的,派遣公司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不存在约定试用期的做法。因此用工单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约定试用期,法律也没有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用工单位不需要赔偿。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个单位。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为:前者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后者无要求;前者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后者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前者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后者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前者期限固定二年以上,后者无规定;前者非本人原因停工按最低工资计发,后者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