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正式员工的被派遣劳动者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方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则需要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劳务派遣公司向许可机构提交年检的材料应有上一年度公司经营的情况和财务审计的情况,并且在经营情况和财务审计情况的报告上盖有公司的公章。 2、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向许可机构报告公司内的劳务工的人数和工作人员的人数,以及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费的社保情况和支付劳动报酬等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情况报告。 3、劳务派遣公司还需提交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工的工作内容、用工期限和工作时间等情况报告。以及与每位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复印件。 4、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年检的公司还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和日子,字迹要求工整且清晰,便于许可机构的辨认)。
劳务派遣人员有公积金。
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并不被划归为正式员工范畴。
如果被劳务派遣的职工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用人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派遣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派遣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派遣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该单位偿还。
劳务派遣小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限制,不存在离职的时间限制。 劳务派遣小时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小时工只是基于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接受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但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小时工不接受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直接离开用工单位的,是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可以要求派遣单位根据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而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是可以有退休金的。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保的,员工退休后,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是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领退休金的。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个人自行到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退休后,如果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是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领退休金的。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派遣合同应当载明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4、派遣单位应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