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 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1、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根据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劳务公司并不能为购买工伤保险。在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具有雇佣员工的个体经营商户们被要求为其所属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这是因为他们之间所缔结的是劳资关系,而劳务关系则不需要进行此类保险的购买。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要约定违约责任。劳务协议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不约定违约责任,是否要约定违约责任在于签订劳务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协议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视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1、劳务派遣合同及相关的法律纠纷属于民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签订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法解决。 2、解决合同纠纷,应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1)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 (2)要求有关机构调解,用人单位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3)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合作模式如下: 1、完全派遣。 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 2、转移派遣。 用人单位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待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将劳动关系转移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租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
起诉状需要明确以下: 一、管辖法院 1.如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则向该法院起诉(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否则管辖约定无效) 2.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写明起诉的条件 1.要有明确被告 诉状中列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果被告是自然人,需写清楚包括姓名、籍贯、性别、家庭住址、电话等情况。如果被告是单位的,需要写清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方法、单位法定代表人 2.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1)必须在诉状中明确提出让法院依法保护的具体民事权利是什么,同时提出相应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2)证据材料:即你能提供哪些证据以使法院支持你的诉求 3.原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即原告要起诉的案件必须和起诉者本人或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1、没签劳务合同辞职的,可以马上辞职走人的,对于没签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来进行赔偿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 1、劳务公司可以在自己所对应的资质范围内接工程。 2、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3、承接的工程属于公司经幡范围内的,劳务公司承接工程是可以的,依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应在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应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