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会开庭。立案后多久开庭,由仲裁委安排确定,没有固定时间。但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有期限规定。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将承担不利后果,申请人可以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一年后可以诉讼,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 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 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有,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劳动者可以追加仲裁请求: 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 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劳动者个人诉求,劳动者诉求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 劳动者诉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劳动仲裁受理后,是可以撤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 1、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4、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劳动仲裁失败了,可以在劳动仲裁败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资纠纷申请法院裁决过程中,工作单位与雇员之间的连续劳务关系若依然存在,那么用人者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该雇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持续性的缴纳和涵盖。 而若双方已经结束了连续劳务关系的状态,那么用人者也就不再享有为雇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权力与责任。
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提起劳动仲裁的,被告方需要根据具体争议对象确定,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应当以用人单位为申请对象,如与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应当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申请仲裁时候将劳动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实际用工单位与受派遣的劳动者二者之间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为其提供了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劳动仲裁和诉讼,可以追加用工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