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关系不是身份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份而发生的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和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合伙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伙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且该劳动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 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认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被拒收的处理方式: 1、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 2、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被隔离,工资待遇怎么发?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如今,我省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各种受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劳动关系问题如何处理,也成为许多企业和劳动者关心的话题。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省人社厅针对热点问题作出权威解答。
对于工伤保险,相信大多数人的想法都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才能享受到。其实不然,有一些特殊情况哪怕没有劳动关系也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
中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收学徒工是常态。学徒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呢?近日,丹徒法院民一庭审结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
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职工具有重大的过错或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而单位解约的,属于违法解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模式下的劳动关系争议纠纷。苏州某公司系某互联网平台的运营公司。小赵系该互联网平台骑手。苏州某公司与济南某公司签订项目外包协议,委托济南某公司完成苏州区域内的客户送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