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的投诉地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实际工作地点与被投诉用人单位主要经营机构不在同一区、县的,可以到用人单位主要经营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2、实际工作地点在本市但用人单位主要经营机构在外省市的,劳动者应到本市相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3、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在外省市的,那么劳动者也应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劳动纠纷可以去以下部门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情形需要用到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确认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需要确认劳动关系;部分地区未来人口购房、子女入学需要证明辞职长期稳定劳动关系;其他。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到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1、员工遇到离职纠纷时大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诉讼时间: 1、一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发生劳动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超过规定的时效,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但是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应当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应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的审理期是5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该申请。不予受理的,需说明理由。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劳动者因为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属于民事案件,受《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调整,劳动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劳动纠纷一般要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提起劳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