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有: 1、试用期。 2、培训。 3、保守秘密。 4、补充保险。 5、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没有对需要工作的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强制性规定,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由协商。满足条件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为: 1、一方应先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4、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以下去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法律依据】 《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有以下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包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及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应办理以下手续: 1.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出具解除、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额的确定有以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