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内容,如需要调整劳动报酬; 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除法定事由外,原则上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再进行。 对于特殊经济困难时期,为了稳定公司、避免和减少裁员,政府部门也会允许公司依法采取减薪措施,但原则上仍然需要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或者劳动者
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内容,如需要调整劳动报酬; 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除法定事由外,原则上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再进行。 对于特殊经济困难时期,为了稳定公司、避免和减少裁员,政府部门也会允许公司依法采取减薪措施,但原则上仍然需要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或者劳动者
不能,劳动合同应当顺延。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不能,劳动合同应当顺延。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公司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调整劳动管理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公司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调整劳动管理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适用仲裁时效中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适用仲裁时效中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被拘留并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