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擅自离开检疫地点,逃避查验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擅自离开检疫地点,逃避查验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 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一)至第(五)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入境人员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其法律后果为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 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不符合行业标准的医用卫生材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七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
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不具有防护功能医用卫生材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
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不具有防护功能医用卫生材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
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不具有防护功能医用卫生材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
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不具有防护功能医用卫生材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