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无合同的童工发生工伤事故,其近亲属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索赔,由该用人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童工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医疗等费用。
在未征得本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由他人替代签署的合同将失去法律效应;但是若经过本人的认可或追认,则该合同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署了合同后未予遵守并不等同于欺诈行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违约行为,而应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负起违约所产生的责任。
不是,合同复印件是可以打官司的,但是不能作为单独证据来呈现,但是有其他证据能佐证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则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因为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承包山地合同可以写明发包方、承包方详细信息,山地的面积、位置,山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山地的承包经营期限,地上物的处置,承包金及交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
加班费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原则上,以传真形式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必须注意的是,传真文件仅有参考价值,不敢断言其具有充分的证据效力。
倘若尚未在合同上签名然而却按下了个人手印,那么这份合同仍具备合约生效的相关法律效应。 事实上摁下个人手印与签字所产生的法律效应是相等无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