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与合同生效后,法律效力一般是相同的。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合同的特殊成立要件有: 一、合同如果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才成立; 二、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合同才成立; 三、其他法定情形。
承揽合同不是无名合同,是有名合同,其名字就是承揽合同。无名合同就是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即有名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
一、标题。所有法律文书的标题都是居中书写,答辩状也不例外,其书写形式一般为xx答辩状,民事诉讼的就写民事答辩状,二审中可以写成二审答辩状或者二审被上诉人答辩状。 二、答辩人情况。答辩人基本情况的书写分为几种情况: 1、答辩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所在单位等等。若答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在其信息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并注明与答辩人的关系。 2、答辩人是公司或者法人的,应书写该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其职务。 3、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应在以上两项后书写律师的姓名、律师所属律所的名称。
解除和终止,两者的严重性往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合同造假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章造假,即在合同中加盖假冒的公章; (2)篡改合同,指拟制的合同条款与原先协商好的合同条款不同或私自改动已签订的合同; (3)盗用公章,即未经同意或授权,私自动用公司公章签订合同。
审查建筑工程合同内容的方式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施工合同的载明的程序以及内容是否合法。且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
假章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构成了表见代理的,也就是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如果不知道是假公章的,则构成表见代理,即使是假公章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对方明知道是假公章仍签订合同的,则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后存在违约的,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