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的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阴阳合同广义通俗的解释即阳合同为合法备案登记的合同,阴合同则为不合法未备案登记的合同。阴阳合同的概念已延伸到各大领域,主要有招标投标、建筑工程和房屋买卖。 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和催告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自追认之日起生效,但效力溯及签订之日。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可变更合同主要内容是: 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胁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的误解。 5、显失公平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起诉状的内容包括: 诉讼主体: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联系方式、住址等等。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联系方式、住址等等。 诉讼请求:请求赔偿的金额等等。列明案由。 事实与理由: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 最后写清落款即可。
代孕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代孕行为是不合法的,代孕行为是违背我国有关法律的,破坏我国的婚姻制度。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1条中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中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时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
公司应与员工协商,遵从员工的真实意愿,员工不同意调岗以此辞退的应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先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区别: 1、先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仅阻却合同履行效力的发生,并不产生消灭合同的法律效果。当产生先履行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 合同解除,则消灭合同的履行效力。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可以径直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也可以以合意的方式解除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纯粹是单方行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依一方的意思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标准: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以他人的物为买卖仍为有效。但如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并转移于买受人,则因主观不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