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是要返还的。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予退还。 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法律效力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职责,可以协商解除这个合同。 同时,要看具体合同条款来进行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是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如果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会影响违
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签,或者续签条件低于原条件,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续签,单位无须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租房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优先,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要进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一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第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第3、租赁期限。 第4、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第5、住房\维修的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可以回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可按照以下的步骤操作: 第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解除的后果,一般来说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的扑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
《合同法》第75条规定,对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了两层意思: (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 (2)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以下四种风险: 1、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2、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4、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