窒息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具有工作原因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属于工伤范畴的为以下内容: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
因新冠疫情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并不得依据劳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工资不发不合法,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且工资待遇应当由其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家办公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是工伤,对于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在家办公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员工主动辞职不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没有补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疫情期间公司闭店,员工休息应当按时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员工因感染肺炎强制隔离的,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辞退。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 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 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工资需要按时发放。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