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主要的构成要素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现阶段因防控疫情需要,根据单位安排在家办公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这并不必然认定为工伤,员工需要在发生伤害后要及时保留证据等重要材料,用于证明自己受伤害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认定为工伤所必须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否则会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需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在家工作,工资一般不能降低。 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单位对上述员工不能以无故旷工为由进行处理,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即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单位对上述员工不能以无故旷工为由进行处理,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即工资。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
员工拒绝加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规定,则不可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员工医学观察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员工医学观察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