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主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至房管局办理过户: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地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六)合同附件须重视。
需要注意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内使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内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的方式取得的。就要看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是否明确表明房产只属于一方,与配偶无关。如果明确表明只赠与一方或者由一方继承,那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反之,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同时,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那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的。根据该解释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金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地可以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没有约定的,参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六、合同附件须重视。 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商品房购房者毁约买卖不成不能退定金,应当以定金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能退定金;售房者毁约导致买卖不成的,能退双倍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