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商铺签订阴阳合同的,一般情况下,阴合同有效,阳合同无效。因为“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所以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认定为有效合同。 但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商铺拆迁需要对租户的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项目的补偿,地上物即装修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所认定的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商铺门口停车是否合法需要根据门口地面产权和相关场所停车规定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律师解答商铺一般使用的土地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四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40年指的是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是40年。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不再续期,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的房屋。 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续期,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续期以后,房子还是自己的。
通常情况下,商业房地产的商铺产权为四十年,而经过四十年之后,则需要另行支付相应的契税以及其他税费。 但是值得您注意的是,这种店铺仍然可以被继续持有使用。 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国家所有,我们仅具有使用权。 而商铺的四十年期限实际上就是指的该土地的使用权限期满时限。 一旦期限到期,仅仅涉及到土地租赁时间的终结,并不会影响到房产本身的权益。 到了那个时候,您只需要继续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便仍有权再次享受土地使用权。
1、建筑物本身补偿。一般来说,商铺补偿价格一般都是参照周边同类型建筑物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比如周边的同类型商铺价格是3万一平米,那么补偿基本就在这个范围,如果低于这个价值的补偿就是不合理的。 2、停产停业损失。因为商铺属于经营性建筑,那么在面临拆迁时,就要考虑因拆迁导致的经营损失,一般来说会根据商铺本身的收益和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时长来计算。 3、因拆迁导致的设备损耗补偿。如果商铺拆迁时,里面有相关设施设备的,因拆迁导致的损耗,也是要给予补偿的,比如经营饭店的,一些厨具设施的损耗也是要依法补偿的。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商铺拆迁需要对租户的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项目的补偿,地上物即装修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所认定的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不能用合法与否来说明问题,如果有授权收取垃圾管理费就合法,否则就越权了。产生垃圾,需要环卫处理,费用由清运单位收取,城管无权收取垃圾管理费,但是清运单位可以委托城管收取垃圾费。不交的话可能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