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的夫妻离婚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没有结婚证一般是认定为同居关系。此时,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
夫妻离婚房产留给儿子,是需要双方签订赠与协议的。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以后,最好还是到公证处办理一下公证; 因为有的时候在房产局办理过户的时候,房管局也会要求当事人办理赠与协议书公证的。赠与协议书公证以后,准备好必备的材料。直接到房管局过户就可以。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各种收益、各种受赠的财产等,但是不包括夫妻一方或者是双方由于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
离婚后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提起财产分割的诉讼: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2)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财产分配的约定是有效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一方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离婚一般不可以在外地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