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失业金领取的条件为: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变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律师提醒大家,各地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不一样,若是对失业补助金政策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社保办事厅咨询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没领失业金退休后是没有补偿的。 失业金是退休前,被动失业(单位解雇)时失业保险发放的救助金,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开始按月领养老金,不属于被动失业状态,不再是失业保险救助范围,即使退休前办理失业金领取的,在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开始领养老金时,失业金也会停止发放。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培训不参加会影响领失业金。失业培训是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基本条件,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再次就业,提供一个技能提升的途径,从行政程序上来看是必须要有的。所以不参加培训,就视为本人放弃再就业的机会,就业局也不会给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领取失业金,所以领取了失业金肯定是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了,就跟原单位没关系了。但是有劳动纠纷的,还是可以投诉原单位。 失业金领取的流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属于补助性质的,并不是根据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和金额来确定的。以太仓为例,太仓失业补助金标准,一类人员每月990元,二类人员每月300元。太仓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 1、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未就业的条件。 2、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存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未就业的条件。”
“失业金停发可以找失业金的管理部门找他进行人工开通。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300元;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400元。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但不得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失业补助金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如其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一次性补发其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应可享受月份的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并随其申领之月的失业补助金一同发放。”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 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 。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局查询。”
“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 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 。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