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证需要的证件材料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
失业后需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 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以下人员属于失业保险领取对象: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最主要的作用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又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是开办公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其营业执照一次性的发给本人应当领取的所有失业救济金,是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取的。在领取失业金时,失业人员还是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并且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实挺简单的。企业得拿出工资总额的1%来交,而个人则是自己工资的0.5%。这个比例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些微调,所以最好还是看看当地政策。失业保险的基数就是你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去年没工作或者工作时间不够一年,那就按入职时的工资算。这个费用通常是每个月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具体的缴纳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每年都要交一次,但如果在这期间你失业了,就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重新找到工作后,还得继续交,这样才能保持保险有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通过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失业人员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失业保险科在收到申请对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审计科审计。审计科审计合格后,转基金科对付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