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没有明确限制。关键点在于符合申领条件,即可多次申领。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尽管没有次数限制,每一次申领都有相关的条件和期限。 申领条件: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 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申领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因此,尽管可以多次申领,每次申领的时长取决于个人的累计缴费时间,并且有最长时限的规定。重新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并且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总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办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失业人员可以携带其离职证明去指定的公共服务就业机构申请失业登记; 在领取失业登记证明后则可携带其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一般是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而失业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基数×45%等。
失业保险领取的方法: 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 2、出示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流程: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凭离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
现在办理的是《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办失业证不要去社保局,业务已经下发到社区了。说白了就是街道办事处下属的社区,有劳动保障工作站,在那办。带着身份证和相片,还有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失业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当职工失业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有上限的,即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就越长。此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有一定的条件,如失业原因必须符合规定、失业者必须积极求职等。 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
首先,关于您想了解的关于社保如何进行自我缴纳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供您参考: 第一,一旦涉及到社会保障方面的缴费,只有医疗与养老这两个部分是允许个人进行自主支付的,而其他的权益则必须待员工正式加入公司之后方可享有;第二,如您需办理相关手续,只需携带好所需的材料——比如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的文书以及一张一寸大小的证件照前往属于自己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完成相应的缴纳工作。
商业银行的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纳入失业保险实施范围;各商业银行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银行系统单位及其职工,应当认真履行规定的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