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停缴一年失业保险即失效。 根据保险的不同有不同的失效时间具体介绍如下: 1、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2、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如果中途断缴了,是可以补续的,且不用重新计算累计缴交费年限,但会影响到你退休后的待遇。 3、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生育保险必须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单位缴纳,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因此一旦辞职,除非新工作马上续上,否则一定会停交的。”
作为信用卡持卡人,一旦因为失业、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无力按时还款时,在最后还款期到来之前,持卡人最好跟银行信用卡中心主动打电话联系,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并申请延迟还款和利息优惠。
办理失业金领取一般由失业人员携带好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及时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借个人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金的手续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办理和领取失业金的办法: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自己辞职一般是领不到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东莞市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领取失业金的方法: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同时需要满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
失业人员只要未丧失劳动能力,就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履行抚养义务。 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找到工作需要取消失业登记,新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自然终止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劳动者失业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离职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在享受失业保障津贴时期,您无需承担社会保险系统中的缴费义务。 对于因失业而导致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将全权由失业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至于原先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部分,在劳动者遭受失业期间,其社会保险账户将会被临时封存,直至寻觅到新的用人公司后,才会得以恢复并开始正常的缴费延续和累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