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继子女能否成为代位继承人要分两种情况:当被继承人的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法定抚养关系时,则继子女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反之,双方没有形成法定抚养关系,则继子女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
(1)变更抚养关系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解决,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同利益,就应准许。 (2)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1.对于同一水平的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份额一般应该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进行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应当等同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对应的,继子女可以选择要求亲生父或母抚养,也可以要求继父或继母抚养。 所以,当重组家庭的夫妻再次离婚时,如果父母双方都主张子女抚养权,继父或继母需要收集以下证据材料来争取继子女的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
小产权房可以赠与给子女,虽然小产权房尚不能依法进行物权登记或变更登记,但其毕竟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物。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和支付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抚养费可以定期给,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
只要是具备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的子女就有遗产继承权。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
可免除子女赡养义务的情况: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
继子女赡养继父母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