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办不动产证没有什么坏处。如果不办不动产权证的,可能会有以下坏处: 1、房屋不便于抵押贷款:农村的房子如果证件齐全,尤其是房子的房产证,就可以进行银行贷款。 2、房屋不利于领取拆迁补偿:虽然在征收农村的土地时,都会基于农民相应的补贴。但如果你的房子有房产证,那么除了宅基地的补偿,还可以得到属于房屋的补偿费用。 3、可能遭遇房屋纠纷:房产证不仅可以证明房子的归属,同时还清晰地记录了房子的面积、边界,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农村潜在的房屋纠纷。
农村危房拆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宅基地土地发包方无权将土地收回,也无权收回户主的土地使用权,但一户村民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在村民拥有一处新宅基地的情况下,农村危房拆了之后,户主不得在申请宅基地建房,需复垦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会成为耕地,但耕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允许转让的,但必须得到集体组织的批准,且不可将农村宅基地转让给非集体组织成员,若受让人在本村已拥有宅基地,转让行为也会被视为无效。
宅基地转让流程: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宅基地要确权的原因: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目的主要在于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依法确认农民土地利益。在确权登记的过程中摸清土地利用情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将农民和土地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确定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合理分配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所以说宅基地确权还是对农民很有好处、很有必要的。
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动产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主要源于身份,无需向村集体支付相应的对价,第二个条件与第三个条件均为限制滥用宅基地资源而设。综合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限制取得条件,就可以看出宅基地具有保障村民集体居住功能的结论。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还会继续确权。遇到宅基地确权争议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1.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3.司法解决。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要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条例的规定,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理。然后对于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发生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就能直接将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按照流程而先由行政机关处理该事件。
宅基地建库房算不算违建要看是否经过审批,如果经过审批了就不是违建,未经过审批属于违建。集体用地上建筑物已履行法定登记的不属于违建,未经审批的属于违建。违建是指非法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的建筑物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多占了可以交钱。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超面积宅基地四大处理方式:遵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如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的部分,应当实行有偿使用的制度。其实也就是超占宅基地的面积要缴费。实行宅田挂钩制度。说白了就是超占了宅基地的,可以少给承包地,保持总量平衡。结合当地人口与土地面积的比例,合理确定各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做到宅基地面积标准与农民需求相一致。
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性质是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不能转为林地,宅基地不使用,村集体有权收回。
夫妻二人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双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但是十多年之后,卖家反悔,并且一纸诉状将这对夫妻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定当初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无效,并要求郑某夫妇归还土地。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同时驳回卖家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