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户口不享受宅基地。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地。 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虽然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 【法律依据】
农村村民有关宅基地需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各地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房产计算面积的具体方法是: 1.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宅基地面积计算方法是: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
分配到宅基地指标转让给他人,其性质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期待权。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后,转让人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并且,转让后宅基地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否则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提前向村集体组织申请才能确定转让合不合法。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 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就是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而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是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 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
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不能办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
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需要受让方也是宅基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才有资格申请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一般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
五保户在世的时候有村集体优抚,去世以后,五保户的遗产如果没有继承人继承, 就属于村集体的,宅基地本来就属于村集体,五保户去世以后自然还是集体的。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