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这项内容在宪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而且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既然‘解释宪法’是一项职权,是其他机关所不能具有的,那么就决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解释宪
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主原则。首先,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民主原则的一项根本内容;其次,民主原则还表现在我国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方面;再次,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都是民主原则的重要体现。 二、社会主义原则。首先,《宪法》确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其次,确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
从制定《宪法》的过程来看,《宪法》制定者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或者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因为中国的人口众多,我国会选出人民的代表去表达人民的意见,制定《宪法》。 代人民行使制定《宪法》权利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代表的意志一定是全体中国公民的意志。 人民制定《宪法》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一部新的
宪法监督的对象如下: 一、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
有权修改宪法国家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
宪法规范表现形式其实就是宪法的渊源。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成文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凡将国家基本组织、人民权利义务以一套法律文书形式表达的宪法,如中国、美国等绝大多数国家。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特征是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
宪法修改提议表决的方式是人大代表无记名的方式,在投票之后,若经审核,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大代表同意该宪法修正案的通过。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的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国宪法修正案的要点如下: 1、国家机构增加了监察机关; 2、国务院职权新增了生态文明建设; 3、立法权下放; 4、取消国家主席任届限制。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
《宪法》的基本概念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从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分为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这两大类型。我国的宪法为社会主义宪法。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资产阶级宪法体现出资产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