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
我国宪法适用的原则有: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的第一部宪法。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大职权,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应当符合宪法精神和原则。 (一)设立监察委员会需要改革精神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的“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蕴含了改革的宪法精神。设立监察委员会从试点开始,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二)设立监察委员会要精简高效。 精简高效是
《宪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在《宪法》第十三条作出了具体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国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中国宪法的内容一共有五部分,分别是序言,总纲,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其结构为:序言,共13个自然段;
新《宪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
宪法关系包括: 1、宪法权力关系,主要是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 2、宪法权利关系,主要是公民之间应享有的权利关系; 3、宪法权力和权利关系,讨论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本和源关系。 中国宪法是中法系的母法,中国法系的纲领。中国形成了以宪法为轴心,部门法、专门法为支干,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或称国家政要
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部门有: (一)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宪法解释机关: 1、立法机关解释体制:为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2、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为实行由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3、由特别设立的主体解释: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