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三种形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法律效力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职责,可以协商解除这个合同。 同时,要看具体合同条款来进行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是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如果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会影响违
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 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
部分履行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要考虑未履行的部分对合同目的的影响程度。如果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不大,具有独立价值,不影响已经履行部分内容价值实现的,通常不能认定部分履行构成根本违约。 但是如果合同内容整体不可分割,未履行部分具有特殊重要性,已经履行部分价值的实现需要依赖未履行部分内容的,即使未履行部分所占的比例较小,仍然可能影响合同目的实现,从而构成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只能主张部分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 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依《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除给
预期违约行为和履行期到来后的拒绝履行一样,都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 在明示毁约中,债务人已实施一定的行为,明确地表示他将单方面撕毁合同,解脱债务的拘束。可见,不论债务是否已到履行期,都表明债务人已构成违约。 据此,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的补救。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 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具体包括:履行困难;债务人缺乏资力;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货币之债和利息之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如果借款时双方出于帮助和信任,约定不支付利息或当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么根据法律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不支付利息。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追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安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分是。 一、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的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进行的抗辩;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的将不会或者不能履行而行使的抗辩权。 二、在先履行抗辩权中,不仅要求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而且要求双方互负的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在不安履行抗辩权中仅仅要去双方互负债务,而不要求有对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