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个人原因或非工作原因再次摔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或者患病,而再次摔伤是因为职工自身的原因或非工作原因所致,与工作无关,因此不能作为工伤来处理。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建立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班时间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工作摔伤算工伤;如果是因为其他私人事情摔伤,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到人身伤害,或者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准备工作及收尾工作时受到人身伤害的都应当按照工伤来处理。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给钱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14个月,6级伤残补偿12个月。其他患有职业病需要长期治疗的劳动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补助60个月,6级伤残则补助48个月。标准为7级伤残的,补助三年,8级伤残则补助26个月,补助达到期限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
干活受伤了老板不管的处理方法:若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申请赔偿;若未购买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拒绝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由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工伤决定认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第三,材料收齐后,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一般会选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之后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作《劳动能力嘉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鉴定委员会一般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如果对于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法院起诉程序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2、在被工伤认定部门确认工伤后,若伤情严重,需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认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或停工留薪期;3、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劳动者需先要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工伤赔偿待遇,不服裁决,才可以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工伤后这样处理:1、先送往医院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