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处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有举证的责任,如果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证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为他人作伪证的,属于妨害司法的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时间应当越快越好。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时有派遣单位进行申报。
1、根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一级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2、二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老的规定要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修订后的条例不再限定为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 3、必须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当然包括全责),即本人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需注意的是,近期有一种趋势,即交警部门在事故责任较难认定的情况下,往往不再认定责任,而是只出具事故证明书,将责任认定交由法院来完成。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在工伤期间请假,是不扣除工资的。职工如果由于意外伤害,或者是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以及原来的福利在停工期间是不可以发生改变的,还要由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停工工资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索赔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以下: 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其他。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