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不包括施工质量技术环境,法律法规的因素、社区环境、经营环境。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处理办法: 1、返修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做处理。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多久返还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 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61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渠道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的基本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或验收。 【法律依据】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本标准是是评定渠道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的统一尺度,包括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工序及施工工艺要求以及评定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使用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方法的内容: 1、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2、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突出对保障房、棚改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民生工程的监管。 4、突出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
打官司要工程款超过诉讼时效的,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
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