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梁柱板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
工程质量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应该包括下列内容:中标工程名称、中标价格、工程范围、工期、开工及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 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应当同时给予通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还应退还这些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招投标法》第53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
砌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管理内容和程序,包括术语、基本规定、检测机构能力、检测程序和检测档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适用于对工程建筑材料和工程实体的质量、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检测的管理。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的处理: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如果起诉后仍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
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工程承包方注意事项如下: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三、使用准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定。 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五、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
建设工程款支付纠纷的解决: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解决,建设工程的价款是可以在工程拍卖等价款中优先受偿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