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保期一年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建设工程不能适用留置权,留置权仅仅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但是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务。
验收标准如下: 一、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52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
建设工程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有下列资料: 1.土建工程施工资料。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防水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其他)建筑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砂浆强度汇总评定表。 4.钢筋保护层厚度实测表。 5.烟气(风)道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钢或混凝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保证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支付费用,不得随意压低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类型: 一、施工质量鉴定。 二、成品质量鉴定。 三、环境变化对临近房屋的损害鉴定。 四、工程事故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确定委托鉴定的事项、范围、鉴定期限等,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鉴定材料进
程序如下: 一、申请。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审核。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受理建设工程办理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后,先后进行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 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前的规划核实及报送竣工验收资料。
合同当事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同关系,同时注意以下法规: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