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道程序是,用地单位或拆迁方必须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征地以及规划等方面的批准文件。 而在这个步骤完成后,他们需要通过正式地提交申请,由所属地区的建设委员会来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其所需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市政府所核准颁发的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证书。 接下来的流程,便是由拆迁人制定,并在此之后,将其已签定且经过自身审批的拆迁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披露。 对于涉及到征地拆迁的事务,该实施方案需先经过区县建委的审查和批准。 而且,该实施方案将会在建设委员会决定发布拆迁公告的那一天之前(包括发布当天在内)进行公示。 并且,这次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自然日。 根据规定,拆迁人会向所在区域的
当开发商以次充好,即故意用劣质材料或产品冒充优质材料或产品时,这构成了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以下是关于如何赔偿的详细解答: 赔偿标准 三倍赔偿: 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 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则赔偿金额为500元。 实际损失赔偿: 如果以次充好的产品导致了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修复受损产品的费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如使用该产品造成的其他物品损坏等),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误工费等间接损失。 赔偿金额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照所受损失三倍以下进行赔偿,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开发商征地不是征用。 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 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开发商是无权征收的,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在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是有权征收的,但不是征用。
开发商无法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退款,但需满足法定或合同约定条件,并通过催告、诉讼等程序实现。退款能否实际执行取决于开发商的财产状况,需结合法律手段(如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或申报破产债权)推进。 一、退房退款的核心条件 合同约定解除权 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交房超过XX日可退房”,开发商未按约交房时,购房者可直接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主张退款。 关键操作: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如书面通知)行使解除权。 法定解除权(无合同约定时适用) 催告后超期未履行:购房者需先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告函(需留存邮寄凭证或公证记录),要求其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交房;若期满仍未履行,可起诉解除合同。 根本违约:若开发商明确表示不交房(如项目烂尾、资金链断裂)或延期交房导致购房目的无法实现(如子女错过入学),无需催告即可直接解除合同。
如果开发商“跑了”(例如失联、破产或卷款潜逃),购房者仍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开发商征地不建设二年可以收回。开发商对土地进行征收时,两年内不实施征收的、实施征收后不建设超过两年的,征地批文作废,对于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收回。
施工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一般将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为索赔,而将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反索赔。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延期工期的反索赔。 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反索赔。 合同担保的反索赔。 发包方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在5年保修期内,是开发商的责任要找开发商负责,如果是个人行为造成的房屋有裂痕,那么个人负责。 不在5年保修期内,如果是房屋主体结构出现裂痕引起的漏水,其中包括房屋的外墙面,屋面,楼板等这些地方。 是整栋楼的问题,那么,可以用和楼里面的各业主协商启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修理。
开发商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 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在交房前开发商要具备以下文件: 1、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受理凭证。 2、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5、排水设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7、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8、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