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关于房产等共同财产的审判结果,法院会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这就意味着双方法定责任人需要以责任为约束,按照判决书中的具体规定,积极地进行履行自身义务。若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需要分情况来看。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
1、应缴交下列材料: (1)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书; (3)行政裁决书送达回证复印件; (4)证据保全(拍照、测绘、交易所评估市场全交吉价评估书并公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拆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市政府发出责令限期拆迁决定。 3、由市政府责成城监、公安等部门强制拆迁,或由市房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从申请到结束大概需要6个月。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呈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拆迁房可以强制执行。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2、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3、但是在拆迁前,执行机关会先进行催告。
根据法律规定,欠款被仲裁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 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书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不是,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处罚种类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