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告强奸罪的处理办法是: 应当第一时间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收集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强奸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逃跑一般不作为加重情节考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犯强奸罪的人也知道自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所以很多嫌疑人就会选择进行逃跑。 逃跑一般不作为加重情节考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都应当符合缓刑都适用条件,强奸罪也不例外。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老年人对女性实施了强奸的,赔偿给被害人的金额一般是依据犯罪的情节、对被害人造成人损害而定的,主要是进行精神损害的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1、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减刑。 2、依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罚的期间,如果严格的遵守监狱的规定,有明显的悔改并且接受改造的时候变现十分良好或者是存在有立功表现的话,可以申请减刑。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
1、涉嫌构成强奸罪的话量刑标准最低也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了;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对强奸罪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于是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强奸罪的主体通常只能"是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这一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的构成条件有: 1、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有: 1、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强奸罪认定的方面有: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4)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