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也可以用视讯影音证据。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强奸罪判得轻的情形有: 1、犯强奸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强奸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强奸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其他情形。
强奸罪的特别严重的情形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3.二人以上轮奸的; 4.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一般应当对其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被告人具有强奸多名妇女或幼女、二人以上进行轮奸等情节的,应当对其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外,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应当以强奸罪予以认定,并且应对被告人予以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强奸罪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个,分别是: 1、被害人的相关陈述,这是直接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的有关供述或是辩解,这是较为直观的证据; 3、现场遗留物证,例如精斑、毛发、血迹等; 4、受害人受到暴力撕扯的衣物; 5、嫌疑人实施侵害时,在受害人衣物上留下的物证; 6、现场遗留的麻醉等物品的载体。
精神病人强奸罪的量刑:如果病人是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犯强奸罪的,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精神病人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的强奸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需要判刑。
强奸罪最高可以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但就其因强奸遭受的人身损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有精神损失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强奸罪的被害人一般只能就其物质损失获赔。
二百三十六条。 1、强奸罪要判刑多少年,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