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奸比猥亵的暴力程度要求更高,对被害人的人身控制更严重,通常认为强奸行为比猥亵行为更严重; 2、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3、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主要有: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强奸尸体不算强奸罪,但是会构成侮辱尸体罪。构成侮辱尸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奸罪既遂的处罚: 1、犯强奸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十四周岁以下幼女实施奸淫的,应从重处罚; 3、若存在强奸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共犯中的主犯,处罚如下: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不能缓刑。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就是三年以上,并且强奸犯罪是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会判缓刑。
1、强奸罪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和女性选择自由性交的权利; 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
状告他人犯强奸罪的,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录音录像、体液残留、毛发残留等。《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7.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