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虽然有些人不是在工作时间,或是工作地点、工作的过程中受伤,但也会视同工伤,这时候他们也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得到相关的经济补偿,作为劳动者要能够清楚这些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以下三种情形,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第一,女方正在怀孕期间; 第二,女方生完孩子,孩子还未满一周岁; 第三,女方怀孕后,但是很不幸出现妊娠终止即流产,妊娠终止的6个月内。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团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除名: (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团员条件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二)信仰宗教,经团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三)主动提出退团,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团的,予以除名; (四)拒不改正错误或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五)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对团员劝退、除名一般由团支部团员大会决定,报上级团(工)委或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批准。 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应当按照团内纪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情节轻微的可给予组织处置,免予或减轻团纪处分。
强制执行法官最怕上诉到上一级法院。 1.如果执行法官不去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依法向该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要求该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人民银行账户、房屋登记、车辆登记、工伤投资登记。也可以寻找一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万不得已的时候,还可以悬赏的方式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超过6个月不执行,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两种情况,都可以向该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
什么情况下要录两次口供。很多情况下,报案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细节漏洞,警方在进一步核查报警笔录后,认为需要补充相关情况说明、或者是补充细节。这种情况下需要再次做笔录。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法院对第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除一部分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外,其余的全部实行合议制,行政案件,无论繁简,均由合议庭进行审判。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什么情况下是无效赠与。 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什么情况下举行听证会。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