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债权债务能抵销。不能抵消的情形认真: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
交通肇事罪不用判处刑罚的情况: 1、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或已就经济赔偿达成协议的;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的(如近亲属,同居家属,恋人等); 3、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70岁以上老年人; 4、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时正患有严重的精神或身体疾病、残疾,或妇女处于怀孕、哺乳期,不适宜执行刑罚的; 5、
债务人适用抗辩权的情形有: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 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 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
下列情况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 1.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 5.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
债权人在以下情况下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购房者可追究中介责任的情形如下: 1、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2、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3、审查不到位;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者能获得补偿金: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