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后一般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房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房产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产权转移后,受赠人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房产没有抵押登记合同不生效。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产第一继承人分配比例是均等的,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不能抵押的房产: 1、存在权属争议的;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存在权利限制的房产,例如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私人建房等; 4、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签订的承租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房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此时的房屋不再是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业主未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能交付房屋。房屋买受人交存首期专项资金的行为属于民事义务行为,房屋买受人如违反该义务,依法应由其所在的业主大会或相关民事主体依法追责,该类纠纷应由民事主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宜。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但其并没有规定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对不交存首期专项资金的房屋买受人不予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房产投资估算三大公式相对可行,三大公式为:租金乘数小于12、8年至10年收回投资、8年至10年收回投资,是三种常用的比例与比率法。只需进行简单的预测和分析即可帮助投资者快速作出判断,为规避风险,最好有专项的律师作尽调。
土地使用权变更包括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
房子赠与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有如下五条: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