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法规是不能卖的,因为还在按揭中,房产设有抵押,房产证作为抵押物抵押在了银行,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但现实生活中贷款没还完,是可以卖掉房子的,办法有: 1、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多应用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卖方则可利用买方的首付把剩余贷款付清,后撤销房产抵押的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2、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把个人的住房出售或者是转让给第三人,然后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不过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北京等城市早就叫停了转按揭,因此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离房子30米不能挖水沟。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少于30m,二级公路不少于20m,三级公路不少于15m,四级公路不少于10m,等外公路不少于5m。 新建村镇开发区的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最近距离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少于80m,二级公路和三级公路不少于50m,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不少于15m。在公共区域挖水沟、从事公益事业,同样不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如果水沟挖得过深过近,已经影响到临近房屋的地基安全和后续使用,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也是要予以纠正和承担补偿责任的。至于是否造成损坏,需要有资质的第三方予以认定。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1、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一般情况下,房子没满2年的,过户费通常会按房子的面积和使用年限来算。 具体的收费方法如下: 1、5年内过户的,卖家要交个人所得税,5年前的不用交; 2、第1次过户要向财政部门交百分之1.75的契税; 3、向房管局交每平方米6元的手续费; 4、向评估事务所交评估总价百分之5的评估费; 5、交最高300元的公证费。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不能以个人为单位,也就是说外地人必须是已婚并提供结婚证才可以在上海买房;从买房之日起的前三年,外地人必须在上海市连续缴纳5年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并提供缴纳证明才可以购房。 根据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官网消息,外地户籍家庭可买一套(需提供连续满5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限购缴税年限变为5年及以上。缴税5年限购政策,现在已是全国最高门槛。北京也是5年,但不要求已婚;上海新政除了有5年缴税要求外,还附加了已婚条件。
不动产证是否属于永久产权,应视不动产证登记的内容而定。如果是房屋产权证,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产权。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根据土地性质,有不同的最高年限限制。但是,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不动产证是否属于永久产权,应视不动产证登记的内容而定。如果是房屋产权证,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产权。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根据土地性质,有不同的最高年限限制。但是,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爷爷的房子爸爸去世了孙子有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属于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父母不能任意处置子女的房产:房产证上如有子女姓名,父母不得任意转让、抵押,父母只有在证明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时才可以处置子女名下的房产。 2、夫妻关系破裂,财产归属引起纠纷:如果夫妻关系破裂,而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姓名,房产归属往往会招致许多麻烦和纠纷,很多情况下这套房要么是归孩子所有,要么是归孩子所有。 3.父母不得任意出售、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一定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如果发生重大疾病需要钱治疗或生活学习等。
当事人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 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处理,若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另外,若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