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年收入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按照年度缴纳。 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计算项目如下: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额;税率是超额累计税率。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属于福利的。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模式主要指的是征管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四点: 一、按年计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所得时,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在预扣预缴税款的基础上,个人按年汇总全年收入和扣除后计算税款,办理自行申报。 三、汇算清缴、多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倍率,其计算的方式如下:含税的是:应纳税额=(含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等扣除项目-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需要换算成含税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 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 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